作者:有朝代書

不少父母希望在生前就替孩子安排好房產,既安心、也想合法節稅,但一個看似「聰明」的操作,卻可能讓多年積蓄瞬間蒸發。

近期一則案例引發高度關注:一名父親將市價千萬元以上的房屋賣給兒子,再打算利用「每年免稅贈與額」把房款慢慢送回,原以為能避開贈與稅,沒想到卻被國稅局認定為「假買賣真贈與」,不只補稅,還面臨高額罰鍰,損失恐破百萬元。

這類「先賣、再送錢」的操作,究竟踩了哪些稅務地雷?又該如何做,才能真正把房產順利交棒給下一代?


⚠️ 賣房給子女、再把錢送回 為何容易被盯上?

案例中的蔡先生,計畫將名下房產以 1,450 萬元 賣給兒子,並協助申辦 1,000 萬元房貸。過戶完成後,父母再利用「每年 244 萬元贈與免稅額」,逐年把資金轉回兒子帳戶。

表面看來,買賣契約、價金流向、贈與申報樣樣齊全,但問題正出在——錢的來源與去向,說不清楚

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 5 條第 6 款規定,二等親內親屬間的不動產買賣,原則上推定為贈與,除非能清楚證明:

  • 價金確實由買方自行支付
  • 資金不是由賣方貸與、也非賣方提供擔保借來

只要國稅局認定「錢最後還是回到子女手上」,就可能直接翻盤,改課贈與稅


📌 國稅局怎麼判斷「真假買賣」?

實務查核通常會從三種情況下手:

1️⃣ 過戶後立刻返還價金

即便逐年申報免稅贈與,仍高度可能被認定是假買賣。

2️⃣ 短期內分年返還價金

只要金流可追溯至原買賣價款,依然可能被視為變相贈與。

3️⃣ 長期未返還價金,數年後才獨立贈與

且能提出完整金流與資金獨立性證明,才較有機會被認定為真贈與。

國稅局不只看契約,還會交叉比對 存摺、貸款來源、贈與申報紀錄,查核標準相當嚴格。


💸 被認定假買賣,代價有多高?

一旦遭認定為「假買賣、真贈與」,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 46 條規定:

  • 補徵贈與稅
  • 加計利息
  • 所漏稅額 1~3 倍罰鍰

以蔡先生案例試算:

1,450 萬元 − 244 萬免稅額 × 10% 贈與稅 ≈ 120.6 萬元
若加計 1 倍罰鍰,總負擔恐達 241.2 萬元,遠比原本預期更沉重。


🏠 房產移轉怎麼選?買賣 vs 贈與一次看懂

一、以「買賣」方式移轉

稅負重點:

  • 父母:土地增值稅(符合條件可用 10% 自住稅率)
  • 子女:契稅
  • 若認定為真買賣 → 不課贈與稅

實務節稅建議:

  • 提前多年利用免稅額贈與現金,累積子女購屋資金
  • 贈與頭期款+子女具穩定收入,提高銀行核貸成功率

二、以「贈與」方式移轉

稅負重點:

  • 贈與稅
  • 土地增值稅(不適用 10% 自住稅率)
  • 契稅
  • 計稅基礎為公告土地現值+房屋評定標準價格

合法減稅方式:

  • 善用 夫妻間贈與免稅,先分產再贈與子女
  • 夫妻合計免稅額可達 488 萬元
  • 或採「分年、分持份」方式逐步過戶

🔍 買賣或贈與,關鍵差在「未來會不會賣」

若子女 短期內可能出售房產

  • 買賣取得成本接近市價,未來房地合一稅稅基較低
  • 贈與取得成本偏低,出售時稅負可能更高

✅ 買賣 vs 贈與 優缺點快速整理

買賣優點

父母可用自住稅率
子女未來出售稅基較有利

買賣缺點

金流須高度透明
容易被查核為假買賣

贈與優點

不需支付價金
可善用免稅額規劃

贈與缺點

未來出售房地合一稅可能較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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