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有朝代書
不少父母希望在生前就替孩子安排好房產,既安心、也想合法節稅,但一個看似「聰明」的操作,卻可能讓多年積蓄瞬間蒸發。
近期一則案例引發高度關注:一名父親將市價千萬元以上的房屋賣給兒子,再打算利用「每年免稅贈與額」把房款慢慢送回,原以為能避開贈與稅,沒想到卻被國稅局認定為「假買賣、真贈與」,不只補稅,還面臨高額罰鍰,損失恐破百萬元。
這類「先賣、再送錢」的操作,究竟踩了哪些稅務地雷?又該如何做,才能真正把房產順利交棒給下一代?
⚠️ 賣房給子女、再把錢送回 為何容易被盯上?
案例中的蔡先生,計畫將名下房產以 1,450 萬元 賣給兒子,並協助申辦 1,000 萬元房貸。過戶完成後,父母再利用「每年 244 萬元贈與免稅額」,逐年把資金轉回兒子帳戶。
表面看來,買賣契約、價金流向、贈與申報樣樣齊全,但問題正出在——錢的來源與去向,說不清楚。
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 5 條第 6 款規定,二等親內親屬間的不動產買賣,原則上推定為贈與,除非能清楚證明:
- 價金確實由買方自行支付
- 資金不是由賣方貸與、也非賣方提供擔保借來
只要國稅局認定「錢最後還是回到子女手上」,就可能直接翻盤,改課贈與稅。
📌 國稅局怎麼判斷「真假買賣」?
實務查核通常會從三種情況下手:
1️⃣ 過戶後立刻返還價金
即便逐年申報免稅贈與,仍高度可能被認定是假買賣。
2️⃣ 短期內分年返還價金
只要金流可追溯至原買賣價款,依然可能被視為變相贈與。
3️⃣ 長期未返還價金,數年後才獨立贈與
且能提出完整金流與資金獨立性證明,才較有機會被認定為真贈與。
國稅局不只看契約,還會交叉比對 存摺、貸款來源、贈與申報紀錄,查核標準相當嚴格。
💸 被認定假買賣,代價有多高?
一旦遭認定為「假買賣、真贈與」,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 46 條規定:
- 補徵贈與稅
- 加計利息
- 處 所漏稅額 1~3 倍罰鍰
以蔡先生案例試算:
1,450 萬元 − 244 萬免稅額 × 10% 贈與稅 ≈ 120.6 萬元
若加計 1 倍罰鍰,總負擔恐達 241.2 萬元,遠比原本預期更沉重。
🏠 房產移轉怎麼選?買賣 vs 贈與一次看懂
一、以「買賣」方式移轉
稅負重點:
- 父母:土地增值稅(符合條件可用 10% 自住稅率)
- 子女:契稅
- 若認定為真買賣 → 不課贈與稅
實務節稅建議:
- 提前多年利用免稅額贈與現金,累積子女購屋資金
- 贈與頭期款+子女具穩定收入,提高銀行核貸成功率
二、以「贈與」方式移轉
稅負重點:
- 贈與稅
- 土地增值稅(不適用 10% 自住稅率)
- 契稅
- 計稅基礎為公告土地現值+房屋評定標準價格
合法減稅方式:
- 善用 夫妻間贈與免稅,先分產再贈與子女
- 夫妻合計免稅額可達 488 萬元
- 或採「分年、分持份」方式逐步過戶
🔍 買賣或贈與,關鍵差在「未來會不會賣」
若子女 短期內可能出售房產:
- 買賣取得:成本接近市價,未來房地合一稅稅基較低
- 贈與取得:成本偏低,出售時稅負可能更高
✅ 買賣 vs 贈與 優缺點快速整理
買賣優點
✔ 父母可用自住稅率
✔ 子女未來出售稅基較有利
買賣缺點
✖ 金流須高度透明
✖ 容易被查核為假買賣
贈與優點
✔ 不需支付價金
✔ 可善用免稅額規劃
贈與缺點
✖ 未來出售房地合一稅可能較高
